贵州盛筑综合加注站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甲醇加注站投资;新能源项目投资及开发(以上利用自有资金投资,不含投融资理财,投融资理财咨询业务,不得从事非法集资,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金融活动,不得从事未经批准的金融活动。);销售:电子产品、机械设备、汽车零配件、五金交电、安防器材、食品、日用百货、化工产品(专项、易燃易爆及危险品除外,仅限取得许可的分支机构经营);卷烟零售。(涉及许可经营项目,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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