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都芮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房屋建筑工程、地基基础工程、钢结构工程、古建筑工程、模板脚手架工程、环保工程、装饰装修工程、土石方工程(砖、砂石生产、加工除外)、园林景观工程的设计、施工;建筑劳务分包;门窗安装;销售:机械设备及配件;机械设备租赁。(经营场所不可储存易燃可燃物品及危险化学品)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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