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韩工装饰设计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室内外装饰装潢工程、园林绿化工程、网络工程、幕墙工程、消防工程、钢结构工程、古建筑工程、建筑工程、景观工程的设计、施工;家政服务;舞台艺术造型设计;个人造型策划;图文设计、制作;销售:建筑材料、卫浴洁具、日用百货、家具、消防器材、灯具、电线电缆、装饰材料、家居用品;家具生产(限分支机构持证经营)涉及许可经营项目,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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