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旺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建筑工程劳务分包;建筑工程、机电安装工程、土石方工程(砖、砂石生产、加工除外)、钢结构工程、水利水电工程、电力工程、消防工程、园林绿化工程、装饰装修工程、环保工程施工及承包;销售:电力物资、建筑材料、装饰材料、五金、机电设备、消防器材(经营场所不可储存易燃可燃物品及危险化学品)。涉及许可经营项目,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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