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和顺开远工程劳务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建筑工程、市政工程、铁路工程、公路工程、水利工程、弱电工程、基础工程、土石方工程、防护工程、拆房工程、园林绿化工程、景观设计工程、钢结构工程、环保工程、建筑装饰工程的施工;劳务分包;楼宇智能化工程、建筑安装工程(除特种设备);水电、机械、机电设备安装(除特种设备);工程机械租赁;工程机械设备及配件、建筑材料、机电设备、电线电缆、五金杂品、仪器仪表、阀门管件的销售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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