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中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环境工程、建筑工程、景观工程、园林绿化工程、市政公用工程、边坡工程、土石方工程(砖、砂石生产、加工除外)、钢结构工程、管道工程(不含新建、改建、扩建生产、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)的设计及施工;园林景观设计;建筑工程劳务分包;水土保持;石漠化治理;苗木销售;林业项目可行报告编制;环境治理方案编制。( 涉及许可经营项目,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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