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特新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建筑工程劳务分包;装卸搬运服务;房屋拆除(爆破除外);道路工程、建筑工程、市政工程、管道工程(不含新建、改建、扩建生产、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)、测绘工程、钢结构工程、水利水电工程、电力工程、消防工程、地基与基础工程、土石方工程、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及施工;土地整治;道路普通货物运输;销售:建材、钢材、劳保用品。(经营场所不可储存易燃可燃物品及危险化学品)涉及许可经营项目,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)
工商信息
信息推荐
数据链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