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阳翼平建筑劳务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建筑工程劳务分包;建筑工程、土木工程、市政工程、水利水电工程、弱点工程、地基与基础工程、安防工程、土石方工程(砂石生产、加工除外)、河道疏浚工程、园林绿化工程、景观工程、钢结构工程、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、照明工程、环保工程、楼宇智能化工程的设计及施工、房屋拆除(爆破除外);机械设备、机电设备、制冷设备的安装;水电安装。涉及许可经营项目,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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