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庆微莱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
承办经批准的文化艺术交流活动(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);设计、制作:招牌、字牌、灯箱;电影制作、发行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、发行;演出经纪(以上三项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,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);电影院管理;影视策划;演员的个人经纪代理活动(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);计算机平面设计;会议及展览服务(法律、法规规定需审批或许可的项目除外);企业形象设计;企业营销策划;网站建设;互联网运营(不含游戏网络运营);网络推广。『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』★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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