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庆中光联合影视传媒有限公司
影视节目制作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(以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;承办经批准的文化艺术交流活动(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);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国内外广告(法律、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或审批后方可经营);摄影服务;摄影器材租赁;场地租赁;企业营销策划;市场营销策划;企业形象设计;房地产营销策划;会议及展览服务(法律、法规规定需审批或许可的项目除外);企业管理咨询;房地产经纪咨询(取得资质许可后方可执业);舞美设计;演出经纪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;庆典礼仪服务(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审批或许可的项目除外);计算机平面设计(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审批或许可的项目除外);计算机软件及网络技术的技术开发;销售日用百货。『以上范围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』★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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