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沃斯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一般项目:环境卫生管理(不含环境质量监测,污染源检查,城市生活垃圾、建筑垃圾、餐厨垃圾的处置服务);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;充电桩销售;集中式快速充电站;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;充电控制设备租赁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建筑物清洁服务;专业保洁、清洗、消毒服务;洗车服务;汽车零配件零售;日用品销售;日用百货销售(除许可业务外,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)许可项目: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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