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阳渝来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建筑物清洁服务;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;城市建筑垃圾处置(清运);专业保洁、清洗、消毒服务;物业管理;人力资源服务(不含职业中介活动、劳务派遣服务);劳务服务(不含劳务派遣);建筑劳务分包;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制作;广告发布;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;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;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;建筑材料销售;建筑装饰材料销售;五金产品零售;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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