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超达工程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建筑工程劳务分包;房屋建筑工程、市政工程、公路工程、水利水电工程、通信工程、电力工程、土石方工程、环保工程、钢结构工程、建筑装修装饰工程、消防设施工程、防水防腐保温工程、地基基础工程、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、桥梁工程、建筑机电安装工程、建筑幕墙工程、隧道工程、电子与智能化工程;管道工程的设计及施工;信息系统集成服务;网络安全技术服务;大数据技术服务;停车场咨询服务;浅层地温能开发咨询服务;电力工程咨询服务;车库、地坪工程;安防工程;标识标牌工程施工与维修、地质钻探工程,边坡防护工程。涉及许可经营项目,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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