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东方博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
专业承包;工程勘察设计;技术推广;承办展览展示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(不含棋牌);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广告;电脑图文设计、制作;工艺美术设计;文艺创作;文字编辑;展厅的布置设计;销售建筑材料、工艺品(不含文物)、文化用品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。(领取本执照后,应到市规划委、区县住建委(房管局)取得行政许可。;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;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;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
工商信息
信息推荐
数据链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