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溪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长宁分公司
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市场营销策划;企业管理咨询;咨询策划服务;企业形象策划;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;品牌管理;社会经济咨询服务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会议及展览服务(出国办展须经相关部门审批)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发布;广告制作;图文设计制作;专业设计服务;平面设计;服装服饰零售;鞋帽零售;办公用品销售;家居用品销售;家具销售;针纺织品销售;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;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健康咨询服务(不含诊疗服务);体育健康服务;远程健康管理服务;养生保健服务(非医疗);中医养生保健服务(非医疗)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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