吉安市东方韵场馆运营管理有限公司
许可项目:演出场所经营,演出经纪,营业性演出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文化场馆管理服务,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,文艺创作,会议及展览服务(出国办展须经相关部门审批),咨询策划服务,市场营销策划,企业管理咨询,租赁服务(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),物业管理,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,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,礼仪服务,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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