宿迁果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
许可项目:演出经纪;营业性演出;演出场所经营;互联网信息服务;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;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;网络文化经营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)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;文化用品设备出租;会议及展览服务(出国办展须经相关部门审批);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;互联网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;广告发布;广告设计、代理;日用杂品销售;文艺创作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婚庆礼仪服务;日用百货销售;办公用品销售;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;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;照相机及器材销售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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