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沙县鼓岛工作室(个体工商户)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文艺创作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网络设备销售;信息技术咨询服务;音响设备销售;乐器批发;乐器零售;业务培训(不含教育培训、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);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服务;礼仪服务;企业形象策划;文化用品设备出租;文具用品批发;广告制作;广告设计、代理;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;版权代理;知识产权服务(专利代理服务除外);电子产品销售;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(除许可业务外,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))
工商信息
信息推荐
数据链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