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鑫恒久钻井工程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承接钻井工程,水利水电工程,河道整治工程,堤防加高加固工程,金属结构工程,机电安装工程,地基与基础工程,地质灾害防治工程,降水井;建筑劳务分包;地质钻探、勘查;水文地质勘察,工程勘察;水利工程设计;广告设计、制作、代理及发布;销售:五金机电、钻井设备。(要求载明具体经营范围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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