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金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一般项目:停车场服务;家政服务;建筑物清洁服务;物业管理;住房租赁;专业保洁、清洗、消毒服务;日用电器修理;城市绿化管理;会议及展览服务;普通货物仓储服务(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);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;装卸搬运;通用设备修理;专用设备修理;电子、机械设备维护(不含特种设备);非居住房地产租赁(除许可业务外,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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