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楚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房屋建筑工程、市政公用工程、公路工程、水利水电工程、交通设施工程、土石方工程、机电工程、电梯安装工程、装饰装修工程、建筑幕墙工程、消防设施工程设计及施工,环保工程、园林绿化的施工,工程技术咨询服务,土地开发、整理、复垦与水土保持规划、设计、施工;土地评估;工程劳务分包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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