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楠戈艺术工作室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一般项目:文艺创作;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教育教学检测和评价活动;招生辅助服务;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;信息技术咨询服务;文具用品零售;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玩具、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;涂料销售(不含危险化学品);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;油墨销售(不含危险化学品);办公设备耗材销售;颜料销售;纸制品销售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文化场馆管理服务;业务培训(不含教育培训、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);艺(美)术品、收藏品鉴定评估服务(除许可业务外,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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