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科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花溪分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物业管理;停车场管理;房地产营销代理;企业营销策划;家政服务;家电维修;保洁服务;绿化养护;日用百货销售;广告设计、制作、发布、策划;酒店管理;餐饮管理;城市生活垃圾清运(有毒、有害、易燃易爆物品除外);企业管理咨询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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