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阳市妹摄摄影工作室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专业设计服务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图文设计制作;文艺创作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礼仪服务;会议及展览服务;租借道具活动;玩具、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;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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