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阳强胜医药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门诊部(所);诊所服务;医疗服务;药品零售;健康咨询服务(不含诊疗服务);医疗设备租赁;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;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;医疗美容服务;个人卫生用品销售;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;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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