田家庵区飞的象文化创意工作室(个体工商户)
一般项目: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;文艺创作;版权代理;知识产权服务(专利代理服务除外)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;网络技术服务;图文设计制作;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平面设计;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;互联网数据服务;动漫游戏开发;数字广告制作;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;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(除许可业务外,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)(仅通过网络开展经营活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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