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市利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
一般经营项目:受托资产管理(不得从事信托、金融资产管理、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);经济信息咨询;接受合法委托、征集、利用企业信息,开展企业信用评估与咨询;法律咨询(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,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);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外包服务(需要审批的,取得审批后方可经营);受金融机构委托对信用卡透支户及信贷逾期户进行通知服务;电子设备、通信设备、计算机、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与上门维护;自有设备租赁(不含金融租赁);市场调查。(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,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),许可经营项目: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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