宝鸡长乐塬旅游开发有限公司
一般项目:游览景区管理;电影摄制服务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科普宣传服务;文艺创作;版权代理;园区管理服务;文物文化遗址保护服务;停车场服务;会议及展览服务(出国办展须经相关部门审批)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婚庆礼仪服务;非居住房地产租赁;物业管理;日用品销售;珠宝首饰零售;玩具、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;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休闲观光活动;公园、景区小型设施娱乐活动;娱乐性展览;游乐园服务;租借道具活动;史料、史志编辑服务;文化场馆管理服务;露营地服务;柜台、摊位出租;休闲娱乐用品设备出租;文化用品设备出租;摄影扩印服务;广告发布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许可项目:餐饮服务;住宿服务;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;演出场所经营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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