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镇市子墨艺术绘画工作室(个体工商户)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一般项目:文艺创作;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文具用品零售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制作;图文设计制作;专业设计服务;平面设计;教育咨询服务(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)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;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;会议及展览服务(出国办展须经相关部门审批)(除许可业务外,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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