厦门榕森影城有限公司
许可项目:电影放映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票务代理服务;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;劳动保护用品销售;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玩具、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;眼镜销售(不含隐形眼镜);非居住房地产租赁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制作;广告发布;食品互联网销售(仅销售预包装食品);食品销售(仅销售预包装食品)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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