杭州在见山处文化艺术传播有限责任公司
一般项目: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日用陶瓷制品销售;玩具、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;日用品销售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会议及展览服务(出国办展须经相关部门审批);咨询策划服务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许可项目:演出经纪;演出场所经营;食品销售;酒类经营;出版物零售;营业性演出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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