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黔兴清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环保工程;供水和污水处理工程施工、技术咨询、维修、维护服务;系统集成;销售:计算机、仪器仪表、环保设备、电子产品、办公设备、通风设备、实验室设备及配件、五金机电、管道阀门、电线电缆、玻璃器皿、化学试剂(危化品除外)、化工原料(危化品除外)、制冷设备、消防器材、金属材料、装饰材料。(以下空白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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