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同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许可项目:建筑劳务分包;建设工程设计;住宅室内装饰装修;水利工程建设监理;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;施工专业作业;建设工程施工;特种设备设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;装卸搬运;建筑材料销售;建筑装饰材料销售;园林绿化工程施工;土石方工程施工;对外承包工程;工程管理服务;市政设施管理;人力资源服务(不含职业中介活动、劳务派遣服务);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;灌溉服务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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