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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平面设计;广告设计、代理;数字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制作;艺(美)术品、收藏品鉴定评估服务;数字广告发布;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服务;广告发布;打字复印;建筑装饰材料销售;办公服务;日用百货销售;办公用品销售;纸制品销售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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