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信江和制冷设备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销售:制冷设备、水暖管道零件、普通机械及配件、五金、建筑材料、金属材料、化工产品及原料(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)、农产品(除专项)、农业机械、电子设备及配件;制冷设备维修服务;温室大棚、冷库、节水灌溉系统工程的设计与施工;钢架工程、钢结构工程施工;制冷设备的研发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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