任丘市新维网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
许可项目: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;营业性演出;演出经纪;互联网信息服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电影摄制服务;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;广告制作;广告发布;广告设计、代理;金属制品销售;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日用品销售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;牲畜销售;旧货销售;玩具、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;礼品花卉销售;服装服饰零售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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