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余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计算机科技领域内、网络科技领域内、环保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、技术转让、技术咨询、技术服务;计算机软硬件开发;通讯工程、光机电一体化工程、网络工程的施工;电子技术、汽车技术、医药技术的技术研发;印刷技术的技术服务;机电设备的技术开发。销售:电子仪器、办公设备及用品、医疗器械、机械设备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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