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京福安中医诊所
一般项目:医院管理;中医诊所服务(须在中医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);诊所服务;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;康复辅具适配服务;残疾康复训练服务(非医疗);病人陪护服务;健康咨询服务(不含诊疗服务);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;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;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;电子产品销售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中医养生保健服务(非医疗);会议及展览服务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(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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