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昌新艺视视觉科技有限公司
许可项目: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,网络文化经营,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,互联网信息服务,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,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电影摄制服务,电影制片,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,图文设计制作,专业设计服务,动漫游戏开发,3D打印服务,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,软件开发,玩具、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,企业形象策划,娱乐性展览,会议及展览服务(出国办展须经相关部门审批),广告设计、代理,广告制作,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,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,3D打印基础材料销售,文艺创作,业务培训(不含教育培训、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),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,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,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,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,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,艺术品代理,信息技术咨询服务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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