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昌经开区别致亿想文化传媒中心(个人独资)
许可项目:电影放映,职业中介活动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史料、史志编辑服务,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,音像制品出租,会议及展览服务,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,票务代理服务,电子出版物出租,广告制作,广告发布,工程管理服务,市场调查(不含涉外调查),市场营销策划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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