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西乐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
许可项目: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,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,演出经纪,互联网信息服务,网络文化经营,电视剧发行,出版物批发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文艺创作,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,动漫游戏开发,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,软件开发,广告制作,专业设计服务,广告设计、代理,平面设计,广告发布,图文设计制作,企业形象策划,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,玩具、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,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,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,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,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,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,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,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,人工智能硬件销售,信息系统集成服务,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,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,物联网技术研发,物联网技术服务,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工商信息
信息推荐
数据链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