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省汉医人名志墙画艺术中心(有限合伙)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一般项目:文艺创作;史料、史志编辑服务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摄影扩印服务;社会经济咨询服务;会议及展览服务(出国办展须经相关部门审批);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文具用品批发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文具用品零售;金银制品销售;健身休闲活动;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艺(美)术品、收藏品鉴定评估服务;日用陶瓷制品销售;颜料销售;文化场馆管理服务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艺术品代理;婚姻介绍服务;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;婚庆礼仪服务;托育服务;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服务;幼儿园外托管服务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网络文化经营;互联网信息服务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;出版物批发;出版物互联网销售;出版物零售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)
工商信息
信息推荐
数据链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