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长国际传媒(贵州)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一般项目:电影制片;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广播影视设备销售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电影摄制服务;虚拟现实设备制造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;文艺创作;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音像制品制作;电子出版物制作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)
工商信息
信息推荐
数据链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