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山市伴米传媒工作室(个人独资)
许可项目: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;营业性演出;演出经纪;演出场所经营;电影发行;舞台工程施工;互联网信息服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电影摄制服务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组织体育表演活动;礼仪服务;文艺创作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服装服饰出租;文化用品设备出租;休闲娱乐用品设备出租;市场营销策划;会议及展览服务;化妆品零售;服装服饰零售;租赁服务(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);企业形象策划;鞋帽零售;咨询策划服务;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广告制作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发布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图文设计制作;平面设计;票务代理服务;商务代理代办服务;个人商务服务;机械设备租赁;电子产品销售;食用农产品零售;日用百货销售;企业管理咨询;信息技术咨询服务;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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