菏泽新合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
许可项目:电视剧制作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;网络文化经营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平面设计;文艺创作;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;婚姻介绍服务;婚庆礼仪服务;摄影扩印服务;工艺美术彩灯制造;家政服务;办公服务;租赁服务(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);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体育中介代理服务;电视机制造;影视录放设备制造;电影摄制服务;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;文化用品设备出租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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