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华栖光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
许可项目:电视剧制作;电视剧发行;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;互联网信息服务;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;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)。一般项目:电影制片;电影摄制服务;剧本娱乐活动;广告制作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专业设计服务;租赁服务(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);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;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
工商信息
信息推荐
数据链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