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华市简溪美影视传媒有限公司
许可项目: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;电视剧发行;电视剧制作;网络文化经营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)。一般项目:广播影视设备销售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;服装辅料销售;服装服饰出租;摄影扩印服务;租借道具活动;电影摄制服务;乐器零配件销售;化妆品零售;个人卫生用品销售;化妆品批发;业务培训(不含教育培训、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);文化用品设备出租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服装、服饰检验、整理服务;礼仪服务;个人商务服务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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