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州金逸电影城有限公司城门分公司
许可项目:电影放映;食品经营(销售预包装食品);食品经营(销售散装食品);游艺娱乐活动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医用口罩零售;劳动保护用品销售;日用品销售;玩具、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;服装服饰零售;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电子产品销售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发布(非广播电台、电视台、报刊出版单位);非居住房地产租赁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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