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阳博纳艺术工程有限公司
许可项目:建设工程设计;建设工程施工;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;施工专业作业;住宅室内装饰装修;文物保护工程勘察;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;文物保护工程施工;馆藏文物修复、复制、拓印;文物保护工程设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文艺创作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工程管理服务;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;园林绿化工程施工;建筑装饰材料销售;电子产品销售;电子元器件零售;音响设备销售;照明器具销售;广告设计、代理;会议及展览服务;专业设计服务;平面设计;广告制作;图文设计制作;企业形象策划;市场营销策划;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;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;规划设计管理;信息系统集成服务;城乡市容管理;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;数据处理服务;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;教育咨询服务(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);软件开发;软件销售;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;互联网设备销售;云计算设备销售;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;知识产权服务(专利代理服务除外);互联网数据服务;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非居住房地产租赁;票务代理服务;租赁服务(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);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;物业管理;政府采购代理服务;科普宣传服务;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;娱乐性展览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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