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飏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长宁第二分公司
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健身休闲活动;广告制作;广告发布;广告设计、代理;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;会议及展览服务(出国办展须经相关部门审批);餐饮管理;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;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;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文具用品零售;文具用品批发;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;服装服饰零售;服装服饰批发;鞋帽零售;鞋帽批发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餐饮服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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